新华社银川11月20日电 题:主播“娃娃兵”该管管了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许晋豫、袁慧晶、白佳丽、吴文诩
3岁“吃播”佩琪被父母喂到70斤、6岁小男孩望望在父亲规划下练习蒙眼走钢丝……近段时间,“另类”未成年人主播屡被曝光,引发舆论热议。
近日,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年满十六周岁。”受访专家认为,征求意见稿为保护未成年人主播提供了法律遵循,同时,保障未成年人主播的合法权益,还需要家长反思自己的价值观,以及学校、平台、政府相关部门等的共同努力。
直播、短视频上的“娃娃兵”
近年来,直播、短视频平台上的未成年人主播日渐增多,他们通过卖萌、表演段子、晒绝技等吸引眼球,部分未成年人主播甚至成为父母的赚钱工具。
除了“被网红”的佩琪、望望,部分未成年人主动选择当“网红”。如某短视频平台上,靠各类搞笑段子吸粉55万的某主播为一名12岁的男孩,其家人表示,所有短视频都由孩子自拍自剪,只要他能按时完成作业,家里并不过多干预。天津市安定医院儿童青少年心理科心理咨询师曹慧说,孩子们的偶像正在从歌星、明星,转变为游戏主播、“网红”等。一些少年儿童甚至将此作为自己的职业规划。
记者还在一些短视频平台上看到了童模的身影。如某童模的短视频账号,粉丝超过187万,账号签名所附微信号为“某某某妈妈”,微信“个性签名”为“某某某—男童模”。截至目前,该账号发布的短视频达210多条。
未成年人主播“千方百计”博取眼球,一些法律界人士对此表示担忧。四川法邦律师事务所李佳泽律师认为,短视频和直播属于新鲜事物,相关法律规范还不够健全,加上直播有很强的示范性,一旦社会对小佩琪等“表演”出格的未成年人主播“见怪不怪”,可能引发更大范围未成年人保护失范。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显得非常必要和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