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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十三五”:深化税收合作 携手互利共赢(5)

回眸“十三五”:深化税收合作 携手互利共赢(5)
2020-10-26 15:36:39 国家税务总局

回眸“十三五”:深化税收合作 携手互利共赢

图为江苏税务干部到企业宣讲税收优惠政策。

“十三五”期间,中国税务部门相继出台多项稳外资税费优惠政策,2018年实行的“递延纳税优惠新政”就是其中之一。得益于该政策,新加坡企业亨鑫科技有限公司将3500万美元利润用于对其在华子公司江苏亨鑫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政策的有力实施,引导外资企业将分配的利润再投资于中国生产。截至2020年6月底,全国享受优惠的外资企业共2033户次,涉及税款167亿元,推动股息再投资1741亿元。其中,今年上半年,全国享受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的外资企业户次数量同比增长17.35%。

——保驾护航“走出去”。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乘用车出口企业之一,也是A级纳税信用企业。在境外投资建设中,因多家国外金融机构在授信评价体系中直接引用中国税务部门纳税信用评定等级,奇瑞汽车因此获得了信用贷款等业务的深度合作机会,累计节约资金超500万美元。

截至目前,中国税务部门已发布针对99个国家(地区)的税收指南,并全面修订《“走出去”税收指引》。“十三五”期间,向46个国家派驻税务人员;在12366上海(国际)纳税服务中心开通“走出去”服务专线;全国税务系统上下联动共同为“走出去”企业搭建发展平台,统一实行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加速办理出口退税等等,全面助力“一带一路”经贸畅通。

回眸“十三五”:深化税收合作 携手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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