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基础上,《实施方案》按照紧扣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领域的总体思路,针对物流业制造业融合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系统提出11个方面发展任务。一方面,从企业主体、设施设备、业务流程、标准规范、信息资源等5个关键环节,对促进物流业制造业全方位融合提出明确要求,推动解决制约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的主要障碍和“中梗阻”;另一方面,聚焦大宗商品物流、生产物流、消费物流、绿色物流、国际物流、应急物流等6个重点领域,明确了推动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的主攻方向。
《实施方案》还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组织协调保障等方面提出综合性保障措施,既积极推动降低物流业制造业融合发展的制度性成本以及投融资、土地等要素成本,又通过试点示范方式鼓励骨干企业先行先试,为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探索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与此前促进物流业制造业“两业联动”政策相比,《实施方案》有什么突出特点?该负责人表示,“两业联动”强调加强制造业与物流业间的相互协同、相互促进,《实施方案》在“两业联动”的基础上,更加突出“深度融合”和“创新发展”。其中,深度融合体现在物流业与制造业在供应链全链条上的战略合作、相互渗透、共同发展。“当然,这不是要回到以前制造企业‘大而全、小而全’、自我服务的传统物流模式,而是在专业化分工基础上形成‘优势互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深度合作。”该负责人表示,创新发展则体现在结合制造企业实际需求不断创新物流管理和服务模式,同时适应物流业创新发展趋势,反过来优化制造业生产流程,发展定制化生产等服务型制造新模式,进一步提高物流业、制造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增值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