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将37项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向全国复制推广。“商务部在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唐文弘表示,从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的总体情况看,形成了中央和地方协同推进的良好态势,进一步彰显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试验田作用。
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5月,全国18家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602.5亿元,以不到全国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占全国17%的外商投资。1月至5月,2019年6月前设立的12家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518.7亿元,同比增长18.4%,充分说明了外资企业对自贸试验区的信心。
据介绍,目前在中央层面,自贸试验区已累计向全国或特定区域复制推广了260项制度创新成果,包括集中复制推广143项,“最佳实践案例”43个,有关部门自主复制推广74项。在地方层面,据不完全统计,18个自贸试验区已在本省份内推广了1151项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制度创新成果推动了各地改革意识、开放水平、行政效率、发展动能、经济活力不断提升,带动了全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此次复制推广的37项改革试点经验,既有切口小、见效快的政策创新,如“领事业务一网通办”“不动产登记业务便民模式”等“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也有全流程、集成性高的制度优化,如“企业套餐式注销服务模式”“建设项目水、电、气、暖现场一次联办模式”等整体性创新。
从推广范围看,31项推广至全国,6项推广至全国自贸试验区、保税监管场所等特定区域。从涉及领域看,包括投资管理领域11项,贸易便利化领域11项,金融开放创新领域4项,事中事后监管领域6项,人力资源领域5项。
唐文弘表示,此次新推出的37项改革试点经验实践效果很好。一方面有效降低了企业成本。例如,天津、湖北、重庆自贸试验区创新“货物贸易‘一保多用’管理模式”,提升了海关担保业务管理效能。另一方面,自贸试验区创新工作机制、运用先进科学技术,不断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水平。例如,辽宁自贸试验区通过“出入境人员综合服务‘一站式’平台”,实现涉外部门信息共享,疫情期间对防范境外输入起到了积极作用。
此外,自贸试验区结合各自战略定位、区位条件、产业基础,探索形成特色化创新成果。例如,浙江自贸试验区发挥临海优势,创新“绿色船舶修理企业规范管理”,引导企业绿色发展。河南自贸试验区探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通过创新监管方式减少了退货中间环节。
可以说,第六批经验在前几批的基础上,持续针对市场主体关注的难点堵点,在投资、贸易、金融、事中事后监管等重点领域深化探索,形成了协同推进效应。唐文弘表示,“今后自贸试验区将继续重视倾听并回应企业呼声,形成更具针对性、实效性和集成性的成果,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外商投资环境,外资企业对自贸试验区的兴趣将会越来越高”。
随着自贸试验区试点布局不断优化,制度创新力度不断增强,自贸试验区将继续走在全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最前列,形成更多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有序复制推广,让更多“制度良种”在全国生根发芽,形成改革红利共享、开放成果普惠的良好局面。(经济日报记者冯其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