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组织结构设计上,人民政协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在政治上具有最大限度的包容性,既符合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政治理念,又充分体现了我国崇尚兼容并包、以和为贵、和衷共济的优秀传统文化。作为“和合”文化理念、运用“和合”文化理念、弘扬“和合”文化理念的重要政治舞台,人民政协的制度设计既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普遍性,又符合中国国情的特殊性。在规范意义上,社会系统中人与人之间有性别、年龄、能力、性格等方面的分别,社会结构里也有因民族、宗教、地域、阶层、文化、职业等形成的差异。而人民政协制度的设计正是在承认和尊重差异的基础上,通过政协这样一种政治组织来寻求最大公约数、凝聚最大共识,由此达到国家治理的优化和社会运行的和谐有序。
在机制设计上,人民政协用协商而不是竞争的方式来处理不同政治主体间的关系,实现“和”的社会秩序。在具体国情中,人民政协一以贯之的属性就是统一战线组织,多党合作的统一战线对外是斗争性与革命性的统一,对内是协商性和民主性的统一。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机制既正视各种差异性、多样性,同时又采取平等的、友善的、坦诚的、妥协的、包容的、柔和的方式。毋庸讳言,这种协商之“和”,并不是不讲原则,这是“和而不同”的文化理念在人民政协工作中的充分体现。显而易见,人民政协“既尊重多数人的共同意愿又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诉求,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体现了以和为贵、和而不同、和实生物的和合文化。”这一机制设计能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找寻到历史的逻辑。
总之,“和合”文化嵌入人民政协的制度架构,是立足于中国政治文化和政治实践的一种民主形式,并被赋予了时代内涵。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离中国的历史和文化,难以说清中国道路的历史必然和必要性,难以说清中国制度的优越性和它对中国历史上治国理政智慧的继承性,难以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所蕴含的中国话语、中国风格和中国气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