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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弹药”足(4)

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弹药”足(4)
2020-07-07 11:27:05 经济日报

曾刚认为,注资过程可以与改革融为一体,并在这一过程中改善机构的体制机制,进行一些存量风险处置,为银行更长远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认为,以前都是上市银行发行可转债,当前这个政策某种程度上意味着降低了可转债的发行门槛,作为符合条件的非上市银行也可以发行可转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也拓宽了地方政府专项债的使用范围。

一些市场研究机构分析,未来可能出现3种注资方式,一是发行专项债后,由地方政府注资给中小银行;二是地方政府以专项债资金认购可转换债,中小银行再以可转债转股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三是由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为中小银行注资。

值得注意的是,一直以来,地方政府专项债的最大买方和分销渠道也是商业银行,用这部分资金向银行注资,要避免出现资金体内循环的问题。对此,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银行及股东主体责任、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在全面清产核资、排查风险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的前提下,一行一策稳妥推进补充资本金。

专家建议,要对专项债合理补充资本金建立市场化的到期及时退出机制,严防道德风险。温彬表示,可转债一般是5年的期限,未来可能还是以市场化的方式退出。此次尽管降低了可转债的发行门槛,中小银行资本金压力或得到缓解,但长远来看,推动完善中小银行的公司治理,提高服务企业质效才是治本之策。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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