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美国法院对相关诬告滥诉没有属人管辖权
未按《美国法典》第28编第1608节规定的送达方式和顺序的送达无效,美国法院不得对外国国家或其政治分支机构、机构或实体行使属人管辖权。《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4(j)(1)条规定,对外国国家或其政治分支机构、机构或实体的送达应适用《美国法典》第28编第1608节。《美国法典》第28编第1330(b)节规定,如果外国政府不能享有第1605至1607节的豁免,则美国法院在依据第1608节对外国政府送达后享有属人管辖权。
依据《美国法典》第28编第1608节,对外国政府或其政治分支机构,与对外国政府的机构或实体的送达存在细微区别。第1608(a)节要求如下顺序送达给外国国家和政治分支机构:第一,根据原告与外国国家或其政治分支机构对于送达的特殊安排送达传唤状和起诉状副本各一份;第二,若无特殊安排,依据可适用的关于司法文书送达的国际公约送达传唤状和起诉状副本各一份;第三,如无法按前述两种送达方式进行送达,由法院工作人员注明地址并通过任何挂号签收之邮递方式向相关外国外交部长送达传唤状、起诉状副本各一份和诉讼通知,并附上该国官方语言译本。
美国原告显然未与中国政府就送达存在特殊安排,中国又反对邮寄送达,因此美国原告的邮寄送达非法无效。在文书送达领域,中美两国均是《海牙送达公约》缔约国,故送达应适用《海牙送达公约》的规定。中国在加入《海牙送达公约》时对第10条规定的邮寄送达作出保留,美国原告邮寄送达传唤状和起诉状,是非法无效的。
中国司法部有权拒绝代为送达。中国加入《海牙送达公约》时指定司法部为中央机关,原告只能先通过《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中央机关送达。中央机关送达是指将美国原告须将起诉状和传唤状递交中国司法部,由中国司法部再转送给中国外交部以及其他被告。对于以中国政府、部委机关为被告的送达,严重损害中国主权或安全,中国司法部有权援引《海牙送达公约》第13条第1款予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