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资金来源特殊,即中央财政通过增加财政赤字、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大力压减中央本级支出等措施增加对地方的转移支付资金;同时,动员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转移支付和省级自有资金,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增加对县级财政的转移支付规模;共同推动资金下沉市县基层力度。”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龙小燕对《证券日报》记者说。
龙小燕表示,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在资金转移中更加注重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速度、加速转移支付进程、确保资金直达市县基层,各级国库都要督促做到点对点直接拨付资金,切实体现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有效落实国家治理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实现抗击疫情维护“六稳”“六保”的初心。
建立直达资金的监控系统
如何保证直达资金的使用效果?财政部预算司司长李敬辉表示,为了确保新增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直达市县基层,财政部将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确保资金下达和资金监管同步“一竿子插到底”,做到资金流到哪里,监控就到哪里。
李敬辉表示,财政部正在建立直达资金的监控系统,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制定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要求;二是建立台账制度,实行全程监控;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强化问责机制。
“为规范特殊转移支付及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财政部已经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抗疫特别国债的资金用途、分配拨付、还本付息、预算编制等内容,以及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测算、拨付使用、监督管理和激励约束等内容。”李敬辉说,在此基础上,财政部还专门制定了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建立台账、定期报告、信息公开、监督问责等要求,为加强资金监管提供制度依据和保障。
龙小燕表示,财政部建立全覆盖、全链条监控系统,完善“中央到省、省到市县”的监控机制,及时跟踪各级财政库款情况,对县级工资发放实施按日监测预警,对地方基层财政库款保障情况实施按月通报,有助于切实保障基层“三保”支出需要。同时,市县政府要建立使用台账,确保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审计部门要开展专项审计。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坚决处理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的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