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后的养老金何时能够发放到参保人手中?从时间进度上,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此前,上海市已明确,从2020年1月起,对企业退休人员、城乡居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于5月18日发放到位;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将于6月20日发放到位。
山东省近日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2020年6月底前,研究制定《山东省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7月底前,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和方案安排,将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标补发资金发放到位。待国家明确政策后,第一时间制定山东省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方案,报省政府同意后组织落实。
疫情不影响养老金发放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养老金发放会因此受到影响吗?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在4月份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总体上看,全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还有5万多亿元,有比较坚实的物质基础,养老金保证发放没有问题,主要问题仍是省际之间的结构性矛盾。
为此,今年3月份,人社部会同财政部下发了2020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预缴拨计划。4月初,一季度的调剂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位。在实施过程中,人社部还特别协调提前上解了部分资金,定向增加了对湖北省一季度的中央调剂拨付额。
同时,各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也在加速推进,以解决省内基金不平衡问题。日前,江苏省印发《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决定从2021年1月起实行全省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统管。这意味着江苏各地截至今年年底前累计结余的基金,从明年起全部由省统一管理调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