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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两会精神】财政政策:特殊时期 特殊举措(3)

【贯彻落实两会精神】财政政策:特殊时期 特殊举措(3)
2020-06-03 10:54:38 经济日报

特殊时期采取特殊举措,必须多渠道筹集资金。在提高赤字率、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的同时,预算报告还明确加大各类结转结存资金盘活使用力度,努力增加可用财力,弥补财政减收增支缺口。

“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我们将从‘质’和‘量’两个方面下功夫,既做加法也做减法,调整结构、有保有压,坚决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财政部部长刘昆表示。

资金直接惠企利民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把钱花在紧要处、刀刃上,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要求。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新增的1万亿元赤字与同时发行的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全部转给地方,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这2万亿元直接下到基层,可以减少中间环节可能存在的跑冒滴漏,这对于提高政策效果是很有必要的,在技术上也是可行的。”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刘世锦表示。

刘怡认为,资金通过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进行拨付,体现积极财政政策的执行效率;同时,在资金的使用上将更加注重逆周期调节,进一步发挥乘数效应和杠杆效应。

“资金通过特殊转移支付的手段直达基层,这种资金安排方式充分体现了特殊时期的特殊做法,资金能够迅速抵达一线,对于缓解基层财政矛盾、纾解企业经营困难、提高消费者信心等能够实现立竿见影的效果。”李成威说。

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至关重要。根据安排,上述2万亿元资金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包括支持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扩大消费和投资等,强化公共财政属性,决不允许截留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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