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委内瑞拉外长阿雷亚萨提出强烈谴责和抗议,称美国对委内瑞拉与伊朗石油贸易进行军事干扰是“海盗行径”,拍卖委内瑞拉政府在美资产严重违反国际法。
罔顾国际社会通过对话解决危机的呼吁,恣意对委内瑞拉、伊朗、古巴、叙利亚等国实行单方面制裁,已经成为美国的“常规性操作”。去年5月,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与委内瑞拉外长阿雷亚萨举行会晤,在谈到美国与国际法的关系时也深感无奈。
拉夫罗夫:美国能够忍受国际法的约束吗?!这也算是美国特色了,它已经展示了几十年的肌肉了。美国自称是为了这些国家好,为它们送去了民主,为了保护人权,并以这些名义发动战争,这是美国独有的特色。
从国际法的创立者到践踏者:只因一个“利”字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面对层出不穷的全球性问题,国际法成为全球治理的重要工具,而美国也曾在建立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现代国际法体系中发挥过重要作用。从当初参与创建现代国际法体系,到如今对国际法动辄傲慢践踏,美国究竟出了什么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副教授潘灯在接受总台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根本上说,美国将国际法视为其维护本国利益的工具。“美国一贯从强权的视角来俯视国际法,奉行的是实用主义的国际法观念,将国际法视为其维护本国国家利益的工具。只要某一项国际规则对它有利,它就将其视为要求别国令行禁止的金科玉律;但只要不符合自身利益,它就会束之高阁。”
潘灯副教授指出,美国对国际法的肆意践踏、对待国际法的傲慢态度还体现在将国内法凌驾在国际法之上,比如臭名昭著的《赫尔姆斯—伯顿法》。即便是美国主导或参与制定的国际法,一旦与本国利益冲突,它就会立即予以推翻或拒绝承认,比如最近频繁发生的“退群”。还有就是对国际法无底线的任意曲解,比如这次要求中国为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损失“负责”。凡此种种,都严重损害了美国的国际形象,导致美国内外批评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