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发言人指出,香港自回归之日起就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中央政府对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负有最大责任,对“一国两制”的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和香港基本法的正确实施负有最大责任。国家安全立法属于国家立法权,中央政府通过基本法第23条授予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部分立法权,并不改变国家安全立法属于中央事权的属性,也并不因此丧失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应有的责任和权力。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面临严峻局势且无法自行完成维护国家安全有关立法的情况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根据宪法赋予的权力作出有关决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问题作出原则性规定,并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相关法律,是必然选择,理所当然,天经地义。
该发言人指出,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的核心要义。“一国”是“两制”的前提,“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一国”最重要的要求,就是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国家安全得不到保障,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也无从谈起。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依法治港、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有关决策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有效防控国家安全风险的当务之急,是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是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筑牢制度根基。
该发言人强调,此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有关决定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有关法律,针对的只是那些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不仅不会影响到香港居民依法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包括游行集会的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等,而且会使香港广大居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在安全环境下得到更好行使。“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香港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不会变,高度自治不会变,法律制度不会变,外国投资者在香港的利益将继续依法得到保护。在国家安全得到切实保障的情况下,香港必将发展得越来越好。
该发言人表示,香港是中国的香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意志坚如磐石,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坚如磐石。历史终将证明,伴随着“一国两制”的制度体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一国两制”这艘航船必将沿着正确的航向乘风破浪、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