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世界经济下行风险加剧,国际运输环境更加严峻复杂,各国运输管控措施持续加码,维持国际物流供应链正常运转难度明显加大。
4月20日,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印发关于当前更好服务稳外贸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国务院复工复产推进工作机制国际物流工作专班的作用,全力以赴保障国际国内运输通道畅通便利,优化运输市场环境,提高运输服务效率,促进我国出口货物出得去、进口货物进得来。
一、畅通外贸运输通道
1. 海运 :根据外贸运输需求,引导班轮公司及时恢复 前期因疫情影响削减的航线航班。发挥骨干航运企业作用,确保主要贸易航线不中断 。
3月31日,世界最大集装箱船“地中海内拉”轮顺利靠泊福建厦门港嵩屿集装箱码头。
2. 航空 :支持航空公司增开 全货运航线航班、使用客机执行货运航班 。鼓励航空企业尽快扩大货机运力规模 。支持以货运为主的枢纽机场开放日间繁忙时段 的货运航班时刻配置。
4月14日,厦航执飞首个飞往菲律宾的“客改货”航班,航班装载450箱8吨防疫物资。
3. 中欧班列 :组织铁路企业增加中欧班列班次 密度 。推动国际邮件快件、跨境电商产品通过中欧班列实现常态化 运输 。打通中欧班列运输“微循环”。促进集装箱海运与铁路 相互调运 。
4月1日,28030次中欧班列搭载18台装载机、1台压路机等工程机械产品,从广西柳州开往哈萨克斯坦。
4 . 国际邮件 :推动邮政、快递企业利用自有全货机、包机、租赁飞机等多种方式 ,积极利用国际航班、中欧班列、国际快船以及周边国家陆路运输等多种渠道 ,加快缓解当前国际邮件快件积压问题。充分利用 我国交通运输和物流企业境外业务网点、海外仓和地面运输系统。
4月3日,中欧班列(渝新欧)首趟“中国邮政号”专列从重庆出发前往立陶宛。
5. 道路货运 :重点保障防疫物资、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的出入境 便利化 。在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为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往来提供便利。
6 . 铁水联运 :加快苏州太仓港疏港铁路、南京港龙潭铁路专用线、广州南沙港疏港铁路等项目的建设进度 。统筹以港口为起点的中欧班列与其他班列线路联动发展 。大力组织开行铁水联运集装箱班列。加快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
广州港南沙港区集装箱码头。
二、促进外贸运输便利化
1.“单一窗口” :推动实现船舶联合登临检查,建立更加集约、高效、运行顺畅的船舶便利通关查验新模式,加快推进“单一窗口”功能覆盖海运和贸易全链条。
2. “直装直提” :推动上海港、天津港等开展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等作业模式试点。
上海港洋山港区自动化码头。
3. 扩能提效 :推动上海港、天津港加快实施冷藏箱专用堆场扩能改造,2020年年底前冷藏箱堆存能力较2019年提高1倍。加快推进广州南沙四期2号泊位、江苏太仓四期等新建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建设以及唐山港、天津港等已建集装箱码头的自动化改造,争取年底前主体工程完工。
天津港冷藏箱插座铺设施工。
4. 便利化 :加快推进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国际便利化运输公约接轨步伐。研究制定跨里海国际联运走廊工作方案,加快开辟国际运输网络辐射新空间。
三、降低进出口环节物流成本
1.降费 :全面落实阶段性降费政策。研究进一步减并港口收费项目。支持外贸企业提高海运运费议价能力。引导班轮公司合理调整海运收费价格结构,督促国际班轮公司传导港口等降费政策效果。
2.监管 :督促港口企业和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口岸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港口收费行为。规范班轮公司海运附加费收费行为,依法加强对国际班轮公司运价备案检查。
3.合作 :鼓励港航企业与进出口企业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引导大型港口企业、国际班轮公司继续给予进出口企业库场使用费、滞箱费等优惠。
四、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1.保障秩序 :推动解决国际航行船舶中国籍船员境内港口正常换班、物资供应、船舶维修、船舶检验等工作。督促航运公司和海员外派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指导船舶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国际航行船舶船员入境上岸换班,上海海事执法人员宣贯防疫及隔离注意事项。
2.国际合作 :加强与贸易伙伴国和世界贸易组织、国际海事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民航组织、铁路合作组织、万国邮联等国际组织的沟通协调,共同维护正常国际运输秩序,保障国际物流供应链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