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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今年4月28日施行,为企业“硬核”护航

京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今年4月28日施行,为企业“硬核”护航
2020-03-27 19:26:02 北京日报

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提高对中小企业信贷规模和比重、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政务服务告别“其他”等兜底条款、遇突发事件政府提供救助补贴……

今天下午,《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4月28日起施行。

条例针对市场主体关切的权益保护不够平衡、投资贸易不够便利、政务服务不够充分、监管执法不够统一等方面的短板弱项,梳理提炼出54个共性痛点难点问题,制定了针对性条款,为企业“硬核”护航,为北京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再“提速”。

企业开办难?

不超过1个工作日为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条例明确,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本市新增产业禁限目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

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不得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投标人。

企业开办方面,规定设立一般经营项目的市场主体,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的,应当即时办结,并根据需要一次性提供营业执照、公章和票据;不能即时办结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社会投资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可以合并办理,从立项到不动产登记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准入易退出难?

满足条件20日可办理

然而,随着市场主体不断增加,“入市容易退出难”日益凸显。为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条例规定,市场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市场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无债权债务的,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告,公告时限为20日。公告期内无异议的,可以为企业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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