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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劝返”是否合法?如何看待执法简单粗暴?“发国难财”该如何严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再次发声

“一律劝返”是否合法?如何看待执法简单粗暴?“发国难财”该如何严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再次发声
2020-03-06 15:54:33 最高人民法院

“一律劝返”是否合法?如何看待执法简单粗暴?“发国难财”该如何严惩?研发疫苗,法律有哪些促进措施?……3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再次发声。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防控疫情不能用“一律劝返”等简单粗暴手段

为了防止疫情扩散,一些地方采取了“一律劝返”“锁死家门”等防控措施,引发了争议。这些措施有没有法律依据?

“这些措施超出必要和限度,影响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

各地采取疫情防控措施,要根据当地疫情发展状况因应施策、分类指导,不宜采取对外地人员“一律劝返”、对被隔离居民“锁死家门”等一刀切措施。

臧铁伟表示,依法防控疫情,关键就是采取的疫情防控举措,必须主体适格、手段合法、措施适度。对此,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都有具体规定。

——所谓主体适格,就是有关防控举措只能由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等法定主体依法决定和实施,下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服从上级人民政府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所谓手段合法,就是要统筹把握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关系,不能采取“锁死家门”“一律劝返”等简单粗暴手段来对疫情进行“硬隔离”。

——所谓措施适度,就是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一定要与疫情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不得超出必要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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