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展专项行动,对借“疫”生财说“不”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提出的各地在防控疫情期间组织查处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违法行为要求,福建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护用品专项行动,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重点查处生产、销售口罩等个人防护以及消毒防护用品违法案件。
(一)质量不合格违法案件。一是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等个人防护以及消毒防护用品尤其是未达到标称使用标准的;二是捡拾、利用回收口罩生产、销售的违法行为。
(二)虚假宣传、广告违法案件。主要是夸大宣传、虚假宣传、使用绝对化用语等违法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处罚。
(三)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案件。主要是搭售、设置不平等交易条件等违法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处罚。
(四)按照相关业务机构的部署,根据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案件查办工作。
同时强化和公安、卫生、药监执法工作有机衔接,形成执法办案合力。
狠抓责任落实按时报送信息。要求各级执法稽查机构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主动关注舆情信息,积极发现违法线索,对违法行为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严格依法依规查办案件。
湖南:快查快处三类价格违法行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湖南省部分地方出现与疫情相关的医用商品、防控消毒商品价格非正常上涨情况。
哪些价格属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如何处罚?1月30日,湖南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对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加强价格管控。1月31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定性与处理操作指南》,对价格违法行为从快从重查处,坚决维护市场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