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市中院刑二庭高度重视,在向分管院领导汇报有关情况同时,协调看守所于当日下午向法院提交了相关材料,联系中院机要保密人员备勤。刑二庭主要负责人、案件承办团队负责人、书记员和办公室机要保密人员不顾疫情风险,当天下午全部赶到法院。刑二庭来院同志及时与身在外地的案件承办人取得了联系,经共同研究和审查后认为,该被告人的身体情况符合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取保候审。
1月31日上午,市中院刑二庭有关负责人赶至汉阳看守所提审被告人、会见其家属。因被告人常某及其妻子系外来人员,市中院刑二庭负责人又会同一审法院承办法官、看守所领导前往该租住地落实取保候审期间监管接收公安机关,再返回看守所办理变更强制措施释放手续。
目前,被告人常某释放后由租住地辖区派出所接收监管,其已积极联系医院开展后续治疗工作。
东西湖区法院:及时清理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特殊案件努力实现“三个确保”
东西湖区法院积极清理特殊案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联系,稳定当事人情绪,排查风险隐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三个确保”。
清理涉民生诉讼案件:确保矛盾不激化。该院结合实际,即时对三个派出法庭受理的案件进行清理,对清理出来的涉“三费一资”(即涉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安排专人与相关当事人联系沟通,做好充分的解释说明工作,消弭矛盾激化风险隐患。目前,相关案件当事人情绪平稳,对疫情的特殊情况表示充分理解。
清理刑事案件:确保被告人无超期羁押。经全面清理受理的刑事案件,发现仅有一案当事人应于2月12日刑满释放,该院随即对相应手续办理工作作出妥善安排。与此同时,该院还与有关看守所进行了有效协调沟通,由看守所对羁押人员刑期进行同步排查,并与法院保持联系,双管齐下,确保万无一失。
清理特殊执行案件:确保申请人情绪稳定。该院执行局重点对涉抚养费、赡养费执行案件进行清理,共清理出正在执行中的抚养费案件10件、赡养费案件1件,除赡养费案件因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未能取得联系外,其他案件申请人均已取得联系并确定案件都在正常执行中,申请人情绪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