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国务院多部门相继出台一系列举措,关系到每一个人。打赢这场仗,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
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采取甲类传染病防控措施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基于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报国务院批准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依法采取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等系列防控措施,共同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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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紧急下拨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10亿元
1月23日,按照国务院部署,财政部紧急下拨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10亿元,支持湖北省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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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确保确诊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一、对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二、对于其中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备案,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三、患者使用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四、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及时调整有关医疗机构的医保总额预算指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列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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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保障口罩、消杀用品等疫情物资供应
一、电商平台企业要发挥自身渠道优势,千方百计优化货源,同时定期向工信部提供重点物资需求数据。
行业协会要加强对本行业物资储备、生产情况的摸底工作,动员企业抓紧复工,加班加点生产相关紧急物资。现有30多家企业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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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暂停进入武汉的道路水路客运、市际包车客运
暂停进入武汉的道路水路客运班线发班;暂停进入武汉市的省际、市际包车客运业务;严格管控营运车船驶离武汉;做好抵离武汉公路水路通道查控;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准备工作。
>>详细阅读:做好进出武汉交通运输工具管控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武汉开通24小时电话接收社会各界爱心捐赠
为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武汉市抗击疫情的医用耗材、防护用品等物资接收调配工作,武汉开通24小时电话接收社会各界爱心捐赠。
武汉市红十字会电话:
027-82788599,027-82210181,
027-82812604,027-82858499,
027-82856122。
联系人:骆钢强1329796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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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志成城、共克时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