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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治的实践逻辑 (4)

中国之治的实践逻辑 (4)
2020-01-10 20:42:51 中国纪检监察报

推动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提出一系列理论创新成果。中国之治得以实现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反对本本主义、教条僵化思维,面向鲜活的不断发展的时代和生活实践,不断进行理论创新,形成了一系列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时代特征的理论创新成果指导实践。例如,准确地把握我国的基本国情,作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创造性地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确立了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重大变革,成为党和人民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创举;从时代和实践发展需求出发,先后作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大判断。这些诸多理论创新成果紧密反映时代和实践变化发展的实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基础,是中国之治得以实现的理论支撑。

善于把实践创新、理论创新成果转化为制度。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不断推进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并把创新的成果制度化,形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以经济制度为例,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为解放被传统体制束缚的生产力,大力调整所有制结构,改变原来“一大二公”的所有制模式,在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肯定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从界定非公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或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到强调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1999年3月,将这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正式写入宪法。《决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至此,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更加完善。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表明,理论每创新一步,相应的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完善就前进一步,这是中国之治的鲜明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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