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认识层面上要深刻领会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内涵,不仅从事民族工作的干部要熟悉,广大基层工作者也要充分了解。在实践层面上,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认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并做好民族政策与民族工作成就的宣讲工作,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在落实民族政策的过程中,要做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此外,民族工作的开展要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协作,通过整合治理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提升科学思维能力,做到全面把握、精准施策
一方面,要提高战略思维能力和辩证思维能力。要站在时代前沿和国家安全的高度认识民族事务治理规律与特点,对民族事务的发展趋势和走向进行全面把握、及时研判。另一方面,要提高历史思维和创新思维能力,善于从历史中汲取智慧,善于总结当代中外民族事务治理的经验和教训,做到知古鉴今、晓外洞内、精准施策。
同时,要在民族事务治理实践的基础上发挥各级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不断开拓新思路,探索新办法;要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始终坚持在法治框架内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提高底线思维意识,坚决对一切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零容忍,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改进治理方式、提升治理效能,是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
坚持系统治理,要求我们用联系和动态平衡的观点、整体性的视角看待民族工作;坚持依法治理,要求我们不断完善民族工作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民族事务治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综合治理,要求我们把民族事务治理与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紧密结合,统筹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源头治理,要求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民族问题多元化解、过程缓解、根本纾解、全面尽解的工作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