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高度重视。《决定》明确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进一步强调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经验和教训使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我国是一个有十四亿人口的大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国情复杂。我们党在这样一个大国执政,要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都需要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国家治理的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