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回顾一下中国共产党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分配制度的历程,也就不难理解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的实践必然性和理论必然性。党的十三大提出要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实行多种分配方式。按劳分配为主体与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相适应,体现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关系和社会主义劳动性质的客观要求;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相适应,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关系及其客观要求。党的十四大又提出,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实践也在赋予“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以新的实践成果和新的理论内涵。党的十五大强调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党的十六大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丰富和发展了分配制度,赋予了分配制度崭新的内容,比如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规范分配秩序、合理调节过高收入,扩大中等收入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水平等等。党的十七大除继续强调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外,特别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这是对“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重大调整,既体现了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制度认识的不断深化,也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对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创新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