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力量办大事是国家经济治理的重要职能。国家经济治理属于政治上层建筑范畴,是通过国家经济治理体系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目标、任务、结构、路径进行引领、指导和协调,实现国民经济健康协调稳定运行的过程。国家经济治理体系建立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上,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与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这一制度的特性是:既允许所有经济主体拥有自身的物质利益,并据此进行自主经营,展开平等竞争,追求最大利益,又要求集中力量办大事,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局部利益与共同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统一,推动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包容性增长,这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不具有的制度优势。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特性在国家经济治理体系中的体现就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国家经济治理既要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又要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重要职能,自觉引导国民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方向转型升级,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切实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党的领导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根本政治保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在国家经济治理中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有利于保证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有利于集思广益、凝聚共识,集中力量办大事。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把人民的利益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得人民的拥护,为集中力量办大事奠定了深厚的群众基础,使集中力量办大事成为实施重大国家战略、实现经济快速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物质和文化需要的重要途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我们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集中力量办大事奠定更为坚实的制度和治理体系基础。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制度优势的根本来源,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根本政治保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坚持和发扬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必须牢牢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
(作者:何自力,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