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文化产业实现规模效益双提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系列报告之五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显示,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1](以下简称文化产业)的市场主体数量剧增,产业规模持续扩大,经济效益稳步提升,就业总量不断增加,但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不高,创新活力不强,距离文化高质量发展要求仍有不少差距。
一、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加,经营性文化单位占九成
随着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文化发展体制机制的逐步健全,文化市场主体加快培育发展,各类文化单位大量涌现,文化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提高。截止到2018年末,我国共有文化产业法人单位210.3万个,占全部二、三产业法人单位的9.7%;文化个体经营户261.4万户,占全部个体经营户的4.2%。与2013年末相比,法人单位数增长了129.0%,个体经营户数增长了123.4%。文化产业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吸引了各类资源要素不断向文化产业聚集,文化市场主体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提升了产业发展向好预期。
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数占九成以上,是推动我国文化发展的主体力量。在全部法人单位中,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94.8万个,占全部文化法人单位的92.6%;公益性文化事业法人单位15.5万个,占7.4%。
二、产业规模明显扩大,新业态加快发展
伴随着市场主体的增多,我国文化产业的资产规模和产出规模也明显扩大。截止到2018年末,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拥有资产22.6万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0万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8.3%和55.5%。特别是文化服务业的产业规模扩大比较明显,其资产规模和营业收入分别达到16.4万亿元和5.6万亿元,比2013年末分别增长了179.4%和1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