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此次发布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是指导长三角地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体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的重要依据,为区域内各地各部门扎实推进工作、创新体制机制、实现更高质量的一体化发展指明了方向。
长江三角洲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这片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的35.8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经济总量约占全国的四分之一;年研发经费支出和有效发明专利数均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超过60%;区位优势明显,国际联系紧密,协同开放水平较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旨在进一步增强长三角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带动整个长江经济带和华东地区发展,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区域集群,将其强大的区域带动和示范作用充分激发出来。
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将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围绕《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抓好统筹协调、细化落实,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一步一个脚印地将长三角打造成为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引领区、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做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这篇大文章。
一是要牢固树立“一体化”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各地需摒弃过去以我为主、各自为政的思维惯性,真正在推动协调发展、共同发展上下功夫,通过深化改革和持续创新打破行政壁垒、消除发展症结、完善区域政策。特别是要在建立规则统一的制度体系、促进要素市场一体化、完善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机制等方面做好可持续的制度安排,促进各种要素在区域内顺畅流动,全面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一体化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