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进一步分析:“因为这类案件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很大的损失,‘追赃挽损’工作就是通过这类案件体现社会效果的一个做法。检察机关通过建立审查引导侦查这个机制,引导公安机关从侦查阶段就开始确定涉案财产的权属情况。”
张家贞提到,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办理一起“套路贷”涉黑案件时,发出了9份建议函,全力挽回被害人损失。他表示:“为有效防止涉案轮候查封房产被再次转让的风险,向北京市8家、河南省1家基层人民法院发出《建议暂缓执行函》,建议法院对其查封的涉案23套房产暂缓执行,力争全力挽回被害人房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北京以陈海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覆灭记》《北京扫黑除恶战果——“村霸”张艳超恶势力团伙落网记》等专题片的播放,回应了群众的关切,而检察建议的作用,则是督促相关单位完善管理,堵塞漏洞,深入综合治理。目前北京检察机关已经制发了55份检察建议。张军以“村霸贾某某”案为例介绍了检察建议的作用:“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该村党支部组织能力薄弱,村委会对于村内的事务管理、治理的力度不足,乡镇政府相关的职能部门也存在不作为,甚至存在渎职犯罪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也为村霸贾某某能够长期盘踞在该村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提供了可乘之机和一定的条件。”
检察机关从党纪、法律双管齐下,从党的组织建设、村委会的治理、职能部门的管理,以及村民的法治教育等诸多角度进行了深挖,提出了整改的建议。“并且及时约谈了相关负责人,全方位严惩了村霸恶势力。为消除村霸恶势力犯罪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该乡镇也依照检察建议提出的相关问题,对相关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排查,深入整改,并及时给予检察机关书面回复。”张军说。
检察机关就昌平火车站黑导游、黑摩的、无照游商泛滥等问题向昌平区霍营街道办事处和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制发的检察建议、因寻衅滋事案向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制发的检察建议等都促进了相关问题的整改。“逐步形成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胜利奠定坚实基础,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首都社会的和谐稳定。”张家贞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