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究制定民营企业发债千亿计划实施方案时发现,市场出于风险考虑,倾向于认可主体评级达到AAA的市属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提供的发债担保,而深圳市满足上述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仅有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和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担)两家。因此,深圳明确了上述两家融资担保机构承担我市民营企业发债千亿计划具体业务,计划采取注资方式为高新投、中小担两家融资担保机构提供100亿元增信资金支持,增信资金到位后争取两年内完成1000亿元新增发债目标。目前已落实40亿元增信资金,剩余60亿元发债增信资金确保在明年年初安排到位,以担保增信方式放大财政资金效能,更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同时尽快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在对市属国有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考核时适度放宽对民营企业债券增信项目的风险容忍度。
2019年,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圳市政府又印发了《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设立与流动性风险处置工作方案》(深府办函〔2019〕239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提出分2期设立总规模1000亿元的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在全国率先探索解决优质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的实施路径。截至9月底,平稳基金已累计为54家上市公司提供股权、债权流动性资金支持151.56亿元。二期基金将由市安居集团出资250亿元(其中50亿元为借款),与市属国有企业合资设立公司制平稳母基金。各区参照市级层面建立辖区平稳发展工作机制,设立总规模不少于200亿元的区级平稳基金(或资金),形成市区联动的工作机制。
为确保“四个千亿”政策落实到位,深圳将建立“四个千亿”政策的绩效评估机制,定期评估政策的效益和效果。在了解和掌握我市民营企业经营现状和存在问题后,有针对性地调整相关政策措施。下一步拟引入第三方机构对《若干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并形成政策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