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制度自信是与改革创新联系在一起的,是与不断的自我完善统一在一起的。在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自身的缺点和不足,不断推进制度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比如,“我们的民主法治建设同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体制、机制、程序、规范以及具体运行上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发挥人民创造精神方面也还存在一些不足”。所以,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我们还要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2018年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次宪法修改,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在总体保持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图为会议现场。中新社记者 侯宇/摄
在改革创新的过程中,对国外的有益政治文明成果,我们当然要认真借鉴,把别人的好东西化成我们自己的好东西,更好地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但是,借鉴不等于照搬。“在政治制度上,看到别的国家有而我们没有就简单认为有欠缺,要搬过来;或者,看到我们有而别的国家没有就简单认为是多余的,要去除掉。这两种观点都是简单化的、片面的,因而都是不正确的。”一些国家简单复制别国模式而走入歧途,甚至把国家前途命运葬送掉的教训,可谓惨痛。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决不能在根本问题上犯颠覆性错误,否则就会出现社会动荡、国家分裂,这不仅是中国和中华民族的灾难,也会是世界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