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是围绕组织领导抓整改。进一步充实各级扫黑机构力量,加强信息交流、工作督导、通报督办、绩效考核、表彰奖励、追责问责等工作,发挥好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等作用;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能力水平,针对首都涉黑涉恶的问题特点,着眼平安北京建设,健全落实相关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重点案件、疑难案件会商研究,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奖惩体系,加大扫黑除恶绩效考核和问责力度,对扫黑除恶取得明显成效和突出成绩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问责。
《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区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要按照整改工作任务分工,承担本地区本系统整改工作的职责。党委(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全程领导、全面把关,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整改实施方案,把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每个问题逐项“挂账销号”,限期办结。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虽然表现在少数地方、个别部门,但在全市各区各部门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在整改过程中,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以点促面,以整改为契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四是过程管控、全程督办。坚持定期调度进展,落实销账管理,常态督导检查,对整改工作动作迟缓、应付了事、搞形式、走过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此次整改工作,我市成立扫黑除恶督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蔡奇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吉宁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延昆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市领导为成员。市委要求,市级领导要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对突出问题开展整改,各区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好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高标准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