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历来讲究“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着办”。自古以来,在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民族众多的国度,如何广泛吸纳各种政治力量,更好地聚合社会各阶层的智慧和力量,共同服务于国家和社会治理,始终是一道大课题。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胜利召开,确定了执政党与参政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多党合作”关系,具有浓郁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的展开而逐步得以完善。实践证明,这种旨在协调政党之间、阶层之间各种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能够在保持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为社会各界、各阶层的意愿表达和利益实现,创设了一个共同认可的制度平台。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有效规避了西方多党“轮流执政”的弊病,也根本不同于所谓“一党专政”。
西方选举中推行“一人一票”的“普选制”,表面上看极为公正,一个也没有少,似乎真正反映了民意,为选举政治带来了“合法性”,其实并非如此。在多党政治的轨道上,各党派利益立场各异,价值取向有时相互冲突,为了各自利益,每每使出浑身解数,相互攻击,致使民众分立、社会撕裂、政治极化,“民主选举”往往成为少数有钱有权人的“纸牌屋”和“跑马场”。西方“三权分立”和“议会民主”制,由于深受多党政制的掣肘,程序繁杂、议而不决、效率低下,才是真正的“形式多于内容、程序高于结果、当下胜过未来”。
多民族的国家如何维护和实现大一统的局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伊始就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将自身初心和使命外化为对待民族关系的逻辑必然,也是对历史上历代王朝实现民族团结优良传统的真正继承和弘扬,在实践中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发展前途。“一国两制”也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一项伟大创举,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构想率先在香港、澳门落地,其所蕴涵和代表的丰富理论内涵和深远历史意义,不仅仅局限于中国,即使对于破解和探索国家治理困局的其他国家也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