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大家介绍了情况,分析了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讲得都很好。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脱贫攻坚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这些年,脱贫攻坚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进展符合预期。
2015年11月,在中央召开的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我们明确,到2020年,要“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我在会上提出脱贫攻坚要重点解决“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4个问题。目前看,这些问题得到比较好的解决。
为解决好“扶持谁”问题,我们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逐村逐户开展贫困识别,对识别出的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通过“回头看”和甄别调整,不断提高识别准确率。
为解决好“谁来扶”问题,全国累计选派300多万县级以上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参加驻村帮扶,目前在岗的第一书记20.6万人、驻村干部70万人,加上197.4万乡镇扶贫干部和数百万村干部,一线扶贫力量明显加强,打通了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
为解决好“怎么扶”问题,我们提出要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即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还有就业扶贫、健康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总的就是因地因人制宜,缺什么就补什么,能干什么就干什么,扶到点上扶到根上。
为解决好“如何退”问题,我当时提出4句话,即:设定时间表、留出缓冲期、实行严格评估、实行逐户销号。我们明确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标准和程序,指导各地科学合理制定脱贫滚动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拟退出的贫困县组织第三方进行严格评估,有关政策保持稳定。从各方面反映的情况看,已经宣布摘帽的县成效是实打实的。总的看,脱贫攻坚成效是明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