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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已经会同相关部门部署各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开展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测算工作,要求在相同交通流量的条件下,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我们将深入分析研究,强化对各地相关工作的指导,确保政策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16、货车改为按车(轴)型收费后,如何强化治超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和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从2020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对货运车辆,都将全面实行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全面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山西、四川、陕西等省份已提前实施,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17、为什么从2020年起单卡用户不再享受原则上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对ETC车辆给予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目的是鼓励车辆安装使用ETC,提高通行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同时降低高速公路运营成本。ETC单卡用户,是在计重收费的条件下,为货车实现非现金支付提供的一种服务方式,只能用于人工收费。考虑到目前各地正在改造货车通行费计费系统,尚不具备全面实现货车不停车快捷收费的条件,交通运输部已经部署各地,在今年底前对单卡用户继续予以不少于5%的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并继续支持其非现金支付功能;但从2020年1月1日起,将不得再享受ETC优惠政策。对于这部分用户,我们将组织相关机构为其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保障其继续享受各类ETC优惠政策(包括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