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建筑业企业2.1万个,占全部建筑业企业个数的22.1%;完成总产值4.8万亿元,占全部建筑业总产值的20.2%,比1982年下降3.3个百分点;从业人员1215万人,占全部建筑业从业人员的21.8%,比1982年下降5.8个百分点。
东北地区建筑业企业9127个,占全部建筑业企业个数的9.6%;完成总产值6906亿元,占全部建筑业总产值的2.9%,比1982年下降16.1个百分点;从业人员144万人,占全部建筑业从业人员的2.6%,比1982年下降15.5个百分点。
六、所有制结构趋于多元,企业活力不断增强
从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我国建筑业企业基本是清一色的国营建筑公司。改革开放后,在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指引下,建筑业企业所有制呈现多元化发展,上世纪90年代初期形成了国有、集体、股份制、私营、港澳台、外商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格局,并在后续发展中不断优化,各类企业平等竞争,活力不断增强。
2018年,全国建筑业企业中,国有企业3080个,占全部建筑业企业比重仅为3.2%,比1996年减少6029个,占比下降18.8个百分点;年末从业人员428万人,占全部建筑业企业比重为7.7%,比1996年减少428万人,占比下降32.6个百分点。
集体建筑业企业2430个,占全部建筑业企业比重为2.5%,比1996年减少2.7万个,占比下降67.7个百分点;年末从业人员131万人,占全部建筑业企业比重为2.4%,比1996年减少1040万人,占比下降52.8个百分点。
股份制建筑业企业2.2万个,占全部建筑业企业比重为23.1%,比1996年增加2万多个,占比提高19.2个百分点;年末从业人员1865万人,占全部建筑业企业比重为33.5%,比1996年增加1805万人,占比提高30.7个百分点。
私营建筑业企业6.7万个,占全部建筑业企业比重达到70.6%,比1996年增加6.7万个,占比提高69.3个百分点;年末从业人员3113万人,占全部建筑业企业比重为56.0%,比1996年增加3105万人,占比提高55.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