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同心科学指引
2018年3月23日,北京市平安里西大街41号。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全文公布后仅两天,新组建的国家监察委员会正式揭牌运行。这被外界视作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全面铺开的标志。
这是一份体现改革阶段性成果的时间表——
2018年4月20日,随着公安部消防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全部完成转隶移交,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涉及的部门全部完成转隶组建、挂牌、集中办公和以新机构名义开展工作;
9月13日,《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印发,成为首个获得党中央批准的省级机构改革方案;
11月11日,上海市委和市政府召开机构改革动员会,明确机构改革任务书,我国31个省份机构改革方案至此全部“出炉”并对外公布;
2019年3月底,按照党中央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机构改革各项任务总体完成。
在这一进程中,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两次召开会议,听取中央层面和地方机构改革组织实施情况汇报,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部署改革后续进程。
在改革实施期间,习近平总书记自始至终关心指导,亲力亲为,亲自审定了改革组织实施方案和各部门工作方案,亲自签批各部门“三定”规定,亲自协调重大政策问题,涉及各类文件多达190多件。在一些改革的关键时刻、关键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果断拍板、一锤定音。
在习近平总书记坚强领导下,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先后召开3次小组会议和3次改革推进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重大分歧180余件次,确保机构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加大统的力度、明确改的章法、做好人的工作、执行严的纪律,对照改革路线图、时间表,抓方向、抓机制、抓关键、抓难点、抓制度、抓法治、抓纪律,推动改革蹄疾步稳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