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5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成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第一批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单位,在全国法院属首例。
开展调解案件11344件100%在线上进行
北京互联网法院,引入多方调解力量。截至2019年4月1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展调解案件11344件,100%在线上进行。
北京互联网法院吸纳阿里巴巴、新浪、京东、360等13家电商平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北京互联网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有生力量;强化行业组织调解,引入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北京赛智知识产权调解中心、北京版权局调解中心等16家行业调解组织;强调专业调解,吸引了52名具有互联网技术应用能力和法律知识的专业律师加入多元调解工作。
截至2019年4月1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在诉前化解案件2371件,占同期结案总数的24%,后续案件审理中线上送达率、线上开庭率、平台关联率提升明显,纠纷前端化解效果初现。
审结多起涉热门网络平台案件
自挂牌成立以来,北京互联网法院针对互联网纠纷中知识产权案件占比大,新类型案件多,涉及因素多元、复杂等特点,充分利用专业化审判和技术优势,推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据了解,北京互联网法院积极深化新技术研发,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程序解构为突破点,实现批量案件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类案智能推送等功能。
截至2019年4月1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案件9822件,其中知识产权案件8167件,占比83%。
自创立以来,北京互联网法院成功审理了“抖音维权案”“人工智能著作权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斗鱼直播平台案”、“商务平台规则适用纠纷案”等一批对产业发展和互联网健康生态有较大影响力的典型性案件。通过审理“抖音维权案”,确立了短视频是否可以构成类电作品、短视频浮水印的法律属性及“通知-删除”规则的适用原则等裁判标准,并向北京市版权局发出了司法建议,建议规范浮水印技术应用,使著作权在互联网上的保护和传播更加顺畅、规范、明晰。该案入选2018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被媒体评为2018年知识产权十大热点案件。通过审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斗鱼直播平台案”,确立了主播未经授权播放他人歌曲时直播平台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