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已成为当今世界一大公害,严重威胁世界和平与发展,严重危害世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恐怖主义,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保障人权的必然选择。
中国反对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反对将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与特定国家、民族、宗教挂钩,反对在反恐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倡导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既严厉打击恐怖主义活动,又致力于消除贫困,铲除滋生恐怖主义的土壤;主张在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基础上,加强国际反恐务实合作。
作为国际社会负责任一员,中国政府积极支持联合国在国际反恐合作中发挥主导和协调作用,坚持遵循《联合国宪章》和其他国际法原则准则,支持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一系列反恐决议,大力推动《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全面实施。中国已加入《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制止核恐怖行为国际公约》《反对劫持人质国际公约》等绝大多数国际反恐公约。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中国与有关国家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构想》《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主义公约》《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9-2021年合作纲要》《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和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毒品走私和有组织犯罪行动计划》等文件。通过联合反恐演习、联合边防行动、打击“三股势力”网络违法活动、大型国际活动安保、情报交流、司法合作等双边、多边反恐机制,中国与各有关国家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反恐交流与合作,在维护国际和地区安全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