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按照《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在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和北京城市副中心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五环路以外区域,在各区划定的禁止燃放区域内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确保城市中心区、建成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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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烟花爆竹入冬以来已查缴6443箱
去年10月19日,市公安局启动集中打击查缴非法烟花爆竹专项行动以来,共破获涉及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的烟花爆竹案件158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6443箱,依法处理174人。破获案件数和处理人数同比上升86%和115%。
其中,1月7日,昌平分局根据举报,在昌平区南口镇一出租房内将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24岁的刘某(男,北京人)抓获,并当场查获99箱非法烟花爆竹,总重达790余公斤。随后,刘某被昌平分局予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同日,房山分局会同相关单位对辖区重点地区进行全面排查时,在琉璃河镇某村将违法行为人张某(男,52岁,本市人)抓获,现场查获非法烟花爆竹249箱。张某被予以行政拘留13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