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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财政政策如何“加力提效”?(2)

积极财政政策如何“加力提效”?(2)
2019-01-03 14:40:48 经济日报

三是实施提升信用水平的财政政策。保持市场融资环境的基本稳定,需要增加信用水平,财政政策就是提升信用水平、开展风险转换的主体力量。需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为载体,通过担保“总对总”、再担保“国对省”和投资“上对下”的业务安排,有效推动基金的商业金融机构股东、地方政府的再担保公司和地方所属的担保机构积极开展业务,为实体经济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增信服务,并坚持低担保费用水平的保本微利经营原则;以风险补偿和降低风险贴水为方向,通过设立政府补贴、开展政府贴息或组建政府风险补偿基金的方法,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适当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和风险贴水水平。

四是实施优化资源配置的财政政策。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做好有效出清“僵尸企业”和低效存量、扩大优质和高效增量的财政政策安排。具体包括:推动有效出清存量,在“去产能”进入稳定期后,以优化资产配置和转移职工就业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后期工作,可考虑建立“去产能”后期扶持资金;促进有序扩大优质增量,针对相关市场领域,在坚持竞争的基础上,对其中高效、优质的符合政策导向的主体,实施财政奖补安排(后补助)。

五是实施提升有效供给能力的财政政策。总体包括支持企业创新和完善市场组织两个方向,即:提升科研条件的共享能力,优化国家创新体系的布局和结构,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大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市场的组织性、效率性和可识别性,为市场差异化竞争和政府综合性监管提供服务。以此为基础,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在坚持现行机制和做法的同时,立足于社会资本方增量分享和风险自担的原则,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新型关系和组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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