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减税38亿元。今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统一调整为500万元。截至10月底,共有超过30万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带来减税38亿元。
个税改革更多惠及中低收入人群
个人所得税改革自今年10月份实施以来,首个申报期运行平稳。10月份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和个体工商户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已完成申报。数据显示,首个申报期结束后,个人所得税减税316亿元,有6000多万名改革前的纳税人不须缴纳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优化了税率结构,大幅拉开了中低档税率级距,改革红利更多地惠及中低收入人群。”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罗天舒说,10月份领取工资薪金所得在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减税幅度都超过50%,占改革前纳税人总数的96.1%,减税金额达224亿元,占当月总减税规模的70.9%。
“双创”税收优惠为企业添动力
今年以来,税务部门继续把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前10个月,落实支持“双创”税收优惠政策共减税6789亿元,同比增加1817.8亿元,增长36.6%。
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副司长郑小英表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支持创新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共减税4727亿元,同比增长38%;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等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共减税1825亿元,同比增长37.1%,惠及超过3000万户的小微企业;支持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减税237亿元,同比增长10.2%。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在不折不扣落实好已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一起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尽快提出体现更大规模、更具实质性和普惠性的减税降负政策建议,特别是抓紧研究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的措施,不断提高税收政策执行的精准性、实效性,切实用税收收入的“减”,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添活力、增动力。(经济日报记者曾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