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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再出“组合拳”促进创业创新(2)

二是推出授权发行制度,规定了“年度股东大会一次决策、董事会分次实施”的授权发行制度,提高小额发行决策效率。

数据显示,挂牌公司平均股东人数约为40人,其中股东人数少于20人的公司占比接近2/3,挂牌公司股权呈现高度集中的特征。过去,无论发行金额大小,挂牌公司必须就发行事项逐次完成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耗时至少15天,未能体现新三板发行制度小额、快速、灵活的特点。

此次改革,全国股转公司借鉴创业板小额发行“年度股东大会一次决策,董事会分次实施”的规定,推出授权发行制度,允许挂牌公司在年度股东大会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下一年度小额融资作出决议,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提高小额融资的决策效率,以满足挂牌公司应急性补流或紧急项目投产等特定融资需求。

为防范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全国股转公司配套安排了相关风险防控措施,设置负面清单,明确授权有效期,将授权发行的标准确定为授权期间累计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待实践成熟后再考虑逐步放宽标准,推广适用。

专家表示,企业要重点关注两项优化:一是对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不再强制要求量化测算,只需在发行方案中就补流用途列举披露即可;二是对于发行用于做市、发行构成收购、发行用于激励等不以融资为直接目的的发行,不再要求作出募集资金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

这一政策调整,降低了挂牌公司的信披成本和中介机构的核查成本,既坚持了募集资金监管的底线要求,又契合了中小微企业小额、灵活的融资特点。授权发行制度推出后,挂牌公司小额融资内部决策时间可以缩短15天以上,辅之以并联审查机制,挂牌公司最快可在半个月内完成一次发行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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