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我国人民币住户贷款余额40.5万亿元,其中中长期贷款29.1万亿元,中长期中的消费贷款为24.7万亿元,分别占当年GDP总额82.7万亿元的50%、35.2%和29.9%;比上年分别提高6.8个、4.5个和3.9个百分点,绝对水平和提升幅度都超过以往。数据也显示,在我国居民人民币住户贷款中,有近四分之三属于中长期贷款,而且其中又有约五分之四属于中长期消费贷款,其中绝大部分是住房贷款。居民贷款主要集中在房贷上,一是加剧了偿债压力和金融风险;二是使居民难以在其他领域贷款消费,继而放缓了消费升级进程。
不久前,中央出台了《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落实好这一文件精神,除了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和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消费热点,还要坚持楼市调控不动摇,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平抑租房价格,使房价整体水平理性回落,减轻民众的房贷压力,并使之可以向其他消费领域适度转移。同时,应深入调研医改、租房、教育、交通领域情势变化对民众生活的实际影响;健全完善价格变化快速反应机制,完善产供销衔接,把气候、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这样才能保证居民储蓄率大致稳定,并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发挥好金融对改善民生和发展经济的促进作用。(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潘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