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联合会会长姜明认为,在影响我国经济发展3大需求中,消费需求是最稳定的增长因素,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模式逐步由资源引导型向需求引导型转变,终端消费需求的多元化通过商贸流通业向供应链上游产业传导。积极推动商贸流通业发展,改善商贸流通业发展的营商环境,对于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产业升级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降低商业电价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体现了政府对商贸流通业的重视和支持,为商贸行业发展注入了政策红利。”姜明说。
金拱门(中国)有限公司事务部高级总监许云飞表示,争取商业用电价格下调,是企业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追求的目标之一。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0%,回应了企业呼声,让企业真切感受到了各级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真抓实干的决心。
成果惠及终端用户
“从调查情况看,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有的地方每千瓦时电价在0.6元到0.7元之间,但在有些地方,转供电主体给终端一般工商业的电价是每千瓦时1.2元或者1.3元,甚至更高。”张满英表示,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和加价行为,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是落实政策的关键。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操作。目前,一些地方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存在不合理加价现象,国家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措施未能得到有效传递和落实。
据许云飞介绍,有关政策文件发布后,企业积极与供电企业、商业综合体以及专业服务商协调,围绕直供电、转供电和餐厅储能等不同方式探索有针对性的方案。目前,不同领域执行力度各不相同,尤其以火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为代表的资源相对垄断场所,其转供电价格谈判空间非常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