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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贫困受灾群众每人每天救助45元,倒塌房屋户均补3万元(2)

山东贫困受灾群众每人每天救助45元,倒塌房屋户均补3万元(2)
2018-09-07 14:44:31 齐鲁网

倒塌房屋和严重损坏的户均补助3万元

修缮加固户均补助不低于7000元

加大灾毁房屋修复重建补助力度。对房屋因灾倒塌、损坏的,在国家规定补助标准基础上再上浮50%,倒塌房屋和严重损坏的户均补助3万元,一般损坏的户均补助3000元。对于受灾地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将倒塌房屋和经鉴定为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住房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的受损房屋纳入危房改造范围,修缮加固和重建户在现有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再增加1000元和2000元。修缮加固户均补助不低于7000元(实际费用不足7000元的,按实际费用补助),拆除重建户均补助1.7—2万元。

财政给予为期三年的贷款贴息

个人负担20%还本付息后返还

大力支持灾毁房屋和种养殖农业设施修复重建。对灾毁房屋、蔬菜大棚、种植养殖等农牧渔业生产设施修复重建,鼓励金融机构放开信贷规模限制,按不高于基准利率进行放贷。各级财政给予为期三年的贷款贴息,其中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贴息80%,个人负担20%。个人负担部分,在还本付息后,给予返还奖励。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公司给予贷款担保,担保费用全部由各级财政负担,不再增加农民负担。各类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按照基准利率放贷的,均按以上政策执行。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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