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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41个湖泊有了“湖长” 纳入河长制统一管理

北京41个湖泊有了“湖长” 纳入河长制统一管理
2018-09-06 17:22:37 北京日报

北海湖光秋色。   叶伴摄

北海湖光秋色。   叶伴摄

原标题:本市41个湖泊有了“湖长”

本报讯(记者刘桥斌)继全市425条河流配备“河长”后,今天,本市41个湖泊正式有了“湖长”。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为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本市今天正式印发《北京市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工作方案》和《北京市在湖泊实施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在本市水务普查数据认定的41个湖泊分级设置湖长,纳入河长制统一管理。

湖长设区镇村三级

根据要求,全市湖泊设立区级、乡镇(街道)级、村级三级湖长,各级湖长纳入河长制组织体系,市级河长统筹流域内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其中16个功能重要或跨乡镇(街道)的湖泊设立区级湖长,如颐和园昆明湖(昆明湖、昆明西湖)、团城湖、迎宾馆湖、什刹海(前海、后海、西海)、北海、龙潭东湖、龙潭中湖、龙潭西湖、展览馆后湖、高碑店湖、八一湖等,湖泊所在的乡镇(街道)、村相应设立湖长。其他25个湖泊设立乡镇(街道)和村两级湖长。

各级湖长由属地同级河长担任,确保湖区所有水域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湖泊管理单位设直接管护责任湖长,落实湖泊保洁、绿化、设施等工作直接管护责任。

最高湖长是第一责任人

湖泊最高层级的湖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湖泊的管理保护负总责,接受本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和上一级河长管理。其他各级湖长对湖泊的管理保护负直接责任。各级河长制办公室统一负责辖区内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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