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说:“异地医保结算政策特别好,但还是希望执行过程能更加人性化,少些制约。”
证明多、手续繁,有患者为报销前后跑6趟
国务院督查组走访中发现,有的医保经办机构在群众报销时,要么不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要么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强人所难,一些群众说“想要顺利报销不容易”。
在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参加新农合、但常住在省会城市贵阳的张女士说,今年5月至6月,因生孩子她在贵阳市妇幼保健院住院产生了一笔费用。由于贵州省规定,新农合群众跨市州就医时,只有省级医疗机构才能直接结算,贵阳市妇幼保健院等市级医院不在直接结算范围,她只好从贵阳回到参保地安顺市普定县报销。
但报销过程之曲折让张女士始料未及。负责经办医保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说,需要先办一张新农合的存折用于打报销款;办好存折后第二次去,又说缺一张张女士的证件照;照片弄好后第三次去,因前两次办事的工作人员不在,值班的人员说不管这事;第四次再去,虽然材料被接收了,但被告知缺一个“就医医院是否为医保定点”的证明;第五次去不仅没给报销,反而又要求开一个“就医医院是否为三甲医院”的证明。最后,患者又去医保经办机构问了一次,因为没有上述两个证明,依然无法报销。“前后跑了6趟,一直被卡着。”张女士的丈夫说,督查组发现问题后,很多部门打电话催他去报销,甚至说直接把卡号打过去就行了。
国务院第十一督查组在浙江督查发现,异地就医群众报销时,多个经办单位都需要同一发票原件,给群众报销造成困扰。
重庆市的曹先生反映,在浙江省玉环市打工的妻子今年4月在市人民医院急诊手术产生费用,由于妻子同时是中国人寿保险投保人、无偿献血者、异地就医患者,报销时保险公司、献血办、医保办均需要提供原始发票,这让只有一张发票的曹先生十分为难。经过反复协调,有两个经办机构说可以提供发票复印件,但要求在复印件上由发票留存单位加盖公章。因为手续繁琐,截至目前,曹先生的报销仍未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