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打工者中心”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机构?记者调查了解到,“打工者商店”由黄某南于2004年工商登记并担任法人,对外宣称“打工者中心”。早年,黄某南接触到境外人士蔡某毓及其管理的境外“劳动力”非政府组织。
表面上,“打工者中心”是进行劳动法普法宣传、咨询与举办讲座,给受工伤的工人提供理赔申请的帮助。然而“打工者中心”迄今未在国内注册,是一个非法的组织机构。该组织实际上是利用讲座来煽动、组织工人罢工。
在“打工者中心”的工作电脑上,警方发现并破译了一个名为“员工培训资料”的加密文件,里面存有包括怎么组织罢工、怎么对付警察、怎么回避询问、怎么发展与组织工人运动等文档。另外还有怎么接触工人、建立工人组织,培养工人先锋、成立“独立工会”、发现培植权益争议议题、“累积愤怒”“编织希望”、组织行动、谈判策略等内容。
那么,这样一家未注册的非法组织,其日常开支与活动经费来自哪里?
警方初步查明,“打工者中心”的全部开支实际是由西方非政府组织支持的境外组织“劳动力”资助的。“劳动力”负责人蔡某毓及另一成员李某乐定期到“打工者中心”指导工作与培训。他们长期传播工人如何抱团、教授对抗方法手段,多次插手深圳及周边城市工人“维权”活动,裹挟少数工人采取过激行为,扰乱生产生活秩序。
付某国承认,“劳动力”每年给“打工者中心”提供资助,款项由境外“劳动力”组织负责人蔡某毓负责筹措。“日常费用由劳动力转入黄某南境外的个人账户,再由黄某南将资金转入我在大陆银行账户。”
思考:合理诉求应及时回应维权行为应合法合规
“其实我们的诉求并不是我们举的标语上的‘成立工会’‘增加福利’这些,我们最终的诉求还是想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参与“维权”事件的余某聪说,“如果佳士公司能将我此前劳动仲裁请求的补偿给我,我就达到要求了。”余某聪表示,事情发展到今天,他们几人已经控制不住局面,与他们最初的诉求相去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