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还体现为要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经历一个长期的、艰苦的建设过程——既要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等顶层设计,又要从诸如红绿灯时间长短、公共服务窗口高低等法治细节出发,积跬步以千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也不是一劳永逸的,需要根据我国经济基础、社会结构、文化传统等社会条件的变化不断更新与发展——既要坚守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独立之精神观察世界法治发达国家多样化的制度形态,明其源流,知其所以,科学借鉴,又要破除对于源自于古希腊传统的西方法治模式的迷信,以中国民族国家的主体意识确立起自己的法治意识与法治观念,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标准。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场“不见其增,日有所长”的无声革命,但其艰险困苦却不亚于近现代以来我国经历的任何一次革命,甚至更加考验中国人民,尤其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意志和智慧。唯有以壮士断腕、九死未悔的坚定决心,牢记使命、奋力前行,方能迎来法治中国的胜利曙光。
(作者:张真理,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