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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重要举措的行动计划

2018-07-31 10:22:15    北京日报  参与评论()人

38.探索完善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模式下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制度,逐步放宽或取消限制措施,探索建立来华就医签证制度,完善跨境自驾游监管举措,允许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在本市提供工程咨询服务等。

39.出台支持新兴服务出口、重点服务进口等系列服务贸易政策,进一步扩大本市新兴服务出口和重点服务进口。

40.明确京交会定位,丰富京交会功能,完善办展办会机制,创新组展组会模式,深化市场化运营探索,建立京交会网上交易平台,打造“永不落幕的京交会”。

41.落实国家对金融业开放整体部署,加快首都金融业开放步伐,鼓励在京设立外商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积极争取允许外资参股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不良资产转让交易。

42.鼓励在京设立投资性公司、人才中介机构等,吸引更多外资法人银行、保险公司在京发展,支持合资证券公司发展。

43.争取允许在京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获得结售汇业务资格,允许开展外汇即期及衍生品交易;支持在京设立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支持在京机构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

44.争取设立国际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创新发展绿色金融工具,允许境外投资者直接参与试验区内绿色金融活动。

45.支持在特定区域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并争取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服务。

46.探索文化贸易金融服务创新,探索设立文化创新发展基金,积极培育新型文化业态。

47.争取试点允许在京设立的外商独资旅行社、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旅行社从事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

48.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京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专业护理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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