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案件涉及操纵证券市场,集资诈骗,利用网络组织、领导传销等突出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童建明:“今天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批指导性案例,包括朱炜明操纵证券市场案、周辉集资诈骗案、叶经生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3件案例,它们都是近年检察机关依法成功办理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和典型意义的金融犯罪案例。”
朱炜明操纵证券市场案的基本案情是:2013年2月至2014年8月,被告人朱炜明在担任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龙华西路证券营业部证券经纪人期间,先后多次在其受邀担任上海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节目特邀嘉宾之前,使用实际控制的三个证券账户,事先买入多支股票,并于当日或次日在上述电视节目中,对其先期买入的股票进行公开评价、预测及推介,在电视台首播后一至二个交易日内抛售相关股票,人为地影响前述股票的交易量与交易价格,获取利益。经查,非法获利75.48万余元。2017年7月该案被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