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全面小康,不让一个民族掉队,不让一个地区掉队。”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三农”工作的成效决定着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目前,农业仍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我们要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就必须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
以实干促振兴,以改革为引擎。我们要着力从农村土地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三个方面,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农村要素活力,增添农业发展动能,激发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乡村振兴形成强大内生力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那样:“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在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农”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实践证明,党管农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政治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指示中强调,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我们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党领导“三农”工作的体制机制,把这一政治优势发挥好。建立和完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领导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为“三农”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乡村振兴,催人奋进!我们要深刻学习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战略思想,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激发亿万农民的创造力量,保持战略定力和韧性,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不断开创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新局面。